2018年中山市卫生资源与医疗服务发展简况
一、卫生资源
2018年,全市卫生资源总量持续增加,人均占用量稳步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得到提高。
(一)医疗卫生机构数。截止2018年底,全市医疗卫生机构894家,其中:医院62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797家、专业公共卫生机构31家,临床检验等其他机构4家。与上年相比,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总量增加88个,医院增加3家,基层医疗机构增加84家。
全市医院中,三级医院4个,二级医院25个,一级及未定级医院33个;基层医疗机构中,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67个,门诊部(所)512个,村卫生室18个。
(二)医疗机构床位数。截止2018年底,全市医疗机构拥有床位15802张,其中:医院15685张,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17张。与上年相比,医疗机构床位总量增加546张,增长3.58%。据测算,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达4.77张。
(三)在岗职工数。截止2018年底,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在岗职工总数28069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24419人,与上年相比,分别增加1564人、1515人。全市卫生技术人员中,执业(助理)医师8800人,注册护士11636人,医护比1:1.32。
千人口指标:2018年全市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2.66人,注册护士3.52人,分别比上年增加0.17人、0.20人;每万人口全科医师2.38人,比上年增加0.32人。
学历职称:截止2018年底,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在岗职工中拥有高级职称者2713人,拥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者13346人,分别较去年同期增长8.43%、7.79%。
(四)设备及房屋建筑面积。截止2018年底,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拥有万元以上设备台数达2.53万台,比上年增加0.11万台,增长4.55%,其中:10-49万设备4249台、50-99万设备794台、100万及以上设备641台。
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房屋建筑面积194.96万平方米。
二、医疗服务
2018年全市医疗机构服务量继续增加,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保持较高水平。
(一)医疗服务量
诊疗量:2018年,全市医疗机构总诊疗人次达3636.59万人次,其中:医院2405.58万人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960.14万人次,村卫生室23.87万人次,门诊部(所)247.00万人次。
住院量:全市医疗机构出院人次达58.57万人次,其中:医院58.40万人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0.17万人次。
手术量:全市医院住院病人手术人次数达31.31万人次,与2017年相比,全市医疗机构的手术人次增加2.04万人次,增长6.94%。
民营医疗机构: 2018年全市民营医疗机构门诊总诊疗人次326.80万人次,出院2.19万人次,住院手术量1.04万人次,分别占医疗机构总量的8.99%、3.74%、3.32%。
民营医院: 2018年全市民营医院总诊疗人次91.56万人次,出院2.08万人次,住院手术量1.04万人次,分别占医院总量的3.81%、3.56%、3.32%。
基层医疗机构:2018年,全市基层医疗机构门诊总诊疗人次达1231.01万人次,较去年同期增长0.15%;基层医疗机构门诊量占比33.85%,较去年同期增长0.63个百分点。
(二)医疗服务效率
2018年,全市医疗机构病床使用率78.50%,其中:医院78.76%,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2.94%。全市医疗机构出院者平均住院日7.0日,其中:医院7.0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6日。
(三)医师工作负荷
2018年,全市医院医师日均担负诊疗15.9人次,担负住院2.0个床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师日均担负诊疗36.6人次。
三、医疗费用
(一)医疗收入。2018年,全市公立医院医疗收入总量达98.97亿元,其中门诊收入占45.88%、住院收入占54.12%。与上年同期相比,医疗收入总量增长3.3%,药品收入占比(不含中草药收入)下降1.21个百分点。
(二)医院门诊和住院费用。2018年,全市公立医院次均门诊费用、次均住院费用分别为196.2元、9509.3元。
(三)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和住院费用。2018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次均门诊、次均住院费用分别为51.2元、3704.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