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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特色项目和激励项目的通知

信息来源:体改科发布日期:2021-10-09 分享:

  局直属各医院、各镇街公立医院:

  为进一步强化公立医院主体地位,加强公益性发展导向,加大改革激励力度,提升示范引导作用,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持续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提升综合改革成效,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特组织综合改革特色项目和激励项目申报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各申报项目原则上具备以下条件:

  (一)项目依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组织实施,重点鼓励公立医院先行探索、担当作为、深化改革,推动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和管理创新,具有较强的创新性、示范性和引领性的改革创新项目,优先支持获取国家、省改革试点单位和项目。

  (二)项目范围包括并不限于构建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紧密型医联体、发展“互联网+卫生健康”、推动医防融合发展、打造中西医结合、推进医疗服务模式创新、强化信息化支撑作用、健全运营管理体系、强化内部控制制度、健全绩效评价机制、改革人事管理制度、改革薪酬分配制度、加强人才队伍培养建设、建设特色鲜明的医院文化等方面,基建项目和大型设备项目除外。

  (三)项目在近两年来已经组织实施、并取得一定基础和成效,充分反映国家医改政策导向,提升医疗救治能力和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救治能力,有利于促进高水平医院建设、完善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分级诊疗体系和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时间。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10月12日前。

  (二)申报名额。项目由各镇街公立医院自行申报,原则上一个医院只能推报1个项目。

  (三)申报资料。申报单位请提交盖章纸质版及电子版的申报请示、项目工作方案以及资金绩效表等材料一式1份。在申报项目时同步填报绩效目标和组织实施计划,设置的绩效目标要能充分反映专项资金的目的和作用。

  三、支持措施

  (一)加强资金激励。通过对申报项目进行综合评审,按照改革政策导向、创新示范性、经济社会效益等维度进行评比,对符合评审条件、改革成效突出的项目将给予一定资金支持。支持资金从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补助资金安排。

  (二)加强绩效管理。获得激励支持的项目单位要按照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要求,加快资金使用计划和进度,原则上在本年度内支出,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管理。

  (联系人:市卫生健康局体改科叶富天;电话:88360623)

  附件.docx

中山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