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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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关于注销医师执业证书的公告

信息来源:审批服务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4-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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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二章第十七条,我局依法对以下人员的医师执业注册予以注销并公告,具体人员名单信息详见附件。

  附件 2024年12月注销医师执业证书名单.xlsx

中山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