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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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关于注销医师执业证书的公告

信息来源: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5-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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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二章第十七条,对以下医师予以注销注册,废止医师执业证书并公告,具体注销人员名单信息详见附件。

  附件 :2025年4月注销医师执业证书名单.xlsx

中山市卫生健康局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