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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卫健函〔2023〕94号中山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3006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信息来源:本网发布日期:2023-08-01 分享:

  张鑫、王光培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建设高质量社区医院,完善分级诊疗的建议》(建议第2023006号)收悉,经综合市财政局、市医疗保障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和完善规范的全科医师培养体系的建议

  吸收采纳该建议。

  (一)我市已建立完善全科医师培养体系。目前,我市已建立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两家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科(中医全科)专业基地,火炬开发区、东区街道、西区街道、小榄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四家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层实践基地,已具备完善规范的全科医师培养体系,能满足我市全科医师培训需求。2020年,市中医院中医全科专业基地荣获“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重点专业基地”称号。

  (二)加大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力度。每年,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都能圆满完成省下达的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任务,学员招收率达100%以上。同时,各培训基地加强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制订并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和具体措施,切实提高培训质量。近四年,两家培训基地共培养合格全科医师约100人,部分学员结业后签约服务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三)加强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我市高度重视全科医生培养工作,在市财政经费的支持下,每年委托市人民医院或中医院举办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班,安排全市各镇街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临床医师或中医师参加为期一年的培训,并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结业考核。近四年,共培养全科医生813人。2022年末,我市全科医生为1526人,已达到省要求的每万人口全科医生3.42人的标准。

  二、关于提高基层医务人员总体收入水平,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工资分配制度的建议

  吸收采纳该建议。

  (一)建立适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点的薪酬政策。近年来,我市先后出台了《中山市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薪酬制度实施细则》(中人社发〔2018〕234号)《关于进一步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一类财政保障 公益二类绩效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山卫健〔2022〕43号)等文件,健全我市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薪酬激励机制。政策主要体现在“三个允许”: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一类财政供给 公益二类绩效管理”,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绩效工资调控水平,最高可到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水平的1.5倍;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自主调整基础性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允许各镇街自主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上年度业务收支结余部分,提取不低于60%,用于增发医务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受绩效工资总量限制。同时,要求在绩效工资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倾斜。目前,我市绝大多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已制定相应的绩效考核薪酬分配方案,医务人员薪酬待遇有了明显提升,能够进一步调动基层医务人员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和质量的内生动力。

  (二)积极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严格遵照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提出的“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三、关于政府应加大对社区服务的投入,提高现有社区服务机构人员素质的建议

  吸收采纳该建议。

  (一)加强基层医疗卫生财政投入。一是统筹各级资金支持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加强经费保障力度。2022年全市财政投入卫生健康事业支出达40.38亿元,同比增长2.5%,其中用于公立医院支出3.94亿元、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3.15亿元、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3.74亿元。2023年我市进一步提高医疗卫生财政投入,年初预算安排42.5亿元用于卫生健康支出,同比增长7.8%。二是市级财政坚持全方面、多投入的原则,大力支持医养结合、妇幼保健、健康教育、老龄健康、重大传染病、慢性病、卫生人才建设等各项卫生领域发展,加大专项资金转移支付力度。2023年起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超89元,市级财政预算安排超1亿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用于保障我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有序开展,同时有效促进医防融合,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

  (二)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政策保障。2022年,市卫生健康局、市财政局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一类财政保障 公益二类绩效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山卫健〔2022〕43号),进一步压实镇街财政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保障力度,确保公益二类绩效管理落实到位,通过绩效激励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升诊疗水平。2023年3月,我市印发了《中山市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重点围绕基层就医环境、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基层医疗服务管理、基本公卫重点项目等四个方面,开展16个专项行动,全面提升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2023年5月,配套出台了《中山市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年度考核办法》,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将相关指标纳入镇街政府领导班子考核,以考核促提升,以考核促落实。2023年6月,拟印发《中山市卫生健康局关于落实“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实施新一轮基层卫生健康服务能力提升五年行动计划》,进一步强化基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加强紧密型医联体建设,推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

  (三)支持建设社区卫生服务示范站点。2023年3月,市卫生健康局与市财政局密切配合,落实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资金支持,联合出台《关于开展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站)示范点建设的通知》,投入资金支持每个镇街建设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站)示范点,重点提升中医药、儿科、全科等服务能力,配齐配优骨干力量,不断完善临床、公共卫生、医技等科室设置,建立健全常态化管理制度,加强信息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医疗设备提档升级,不断满足周边居民就医需求。目前,各镇街正处于示范点改造阶段,预计10月底前陆续完成升级改造任务。

  (四)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我市以市中医院为龙头、以镇街公立医院为骨干、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支撑,定期对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专项督查工作,并且组建了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培训基地,开展全市中医预防保健指导、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运用、社区中医药人员培训及考核评价等工作,还在全市开展“大医精诚——中医名家走基层活动”,包括名医义诊、中医特色疗法体验、中医药文化和产品展示、中医药普法宣传等。目前全市各镇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建成中医诊疗服务区(中医馆),能开展6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2023年,深入实施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再提升工程及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中医阁”建设项目。在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已设置“中医馆”的基础上,对其中至少15%的中医馆开展服务内涵建设,重点加强中医药人员配备、中医设备配置和中医药技术服务拓展,提升“中医馆”综合服务能力。在至少1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建设“中医阁”,打造区域相对独立、中医药服务更加丰富的中医药服务场所。

  (五)推进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继续医学教育是提高医疗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的重要途径。我市按照国家、省关于继续医学教育的有关要求,组织医疗卫生机构申报并开展国家级、省级、市级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并安排约30%的培训名额给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其中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以学习医学理论、职业道德、医学伦理、生物安全、传染病防控等为主要培训内容,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以提高临床能力和公共卫生应急处置能力为重点,参加以适宜技术为主的知识和实践能力培训。每年我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举办国家级、省级、市级继续教育项目约750项。近四年,我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参与率达96%以上,学分达标率达95%以上,有效提升医务人员专业理论水平及综合素养,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六)坚持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深入实施《中山市执业医师服务基层工作方案》,根据“晋升高级职称前应当有累计一年以上在县级以下或对口支援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经历”的有关规定,要求市内公立医院统筹协调好本单位医疗资源,分批次分时段合理安排执业医师到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疗服务工作,切实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着力解决基层卫生人才队伍不足、技术力量薄弱等问题,为基层群众提供更为便捷、优质、高效的卫生健康服务,为全面推动落实“强基层”目标,推进健康中山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七)培养基层中医药传承人才。一是推进中医全科转岗教育,在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中积极招收中医医师,鼓励退休中医医师和中医专长医师在基层执业,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人员配备。二是打造名医工作室,聘请名老中医坐诊及开展名师带徒工作,如东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周一至周五设置专家门诊,由市中医院专家坐诊,带动提高基层医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三是通过组织基层医务人员到上级医院进修、三级中医医院每年对口帮扶或鼓励医师多点执业等方式,协助提高临床知识和技能。

  (八)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常态化专项督导。2023年5月4日,印发了《中山市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组织管理和资金管理现场督导组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项目组织和资金常态化管理,不断提升我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指导各镇街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组织管理和资金管理常态化管理制度,督导各镇街落实专项检查工作。组织市级专家在2023年4月、7月、10月、12月对全市23个镇街开展基本公卫重点项目专项督导,主要围绕项目开展过程中的核心指标进行督导,对各镇街项目开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反馈并提出指导意见。

  (九)全面开展各类型专题培训。计划组织各镇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在2023年参与不少于20场各类型专题培训,以需求为导向,以补短板为目标,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队伍业务能力。2023年5月以来,共组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业务培训5次,涵盖职业病防治、环境监测、蚊媒防控和传染病消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登革热防控等内容。

  四、关于加快信息化建设的建议

  吸收采纳该建议。

  (一)积极推进卫生健康信息化项目建设。依据《中山市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做好“互联网+卫生健康”相关项目的立项审核工作。从2021年至今,我市已完成8个医疗健康项目的立项审核工作,有效地推进医疗卫生服务应用的信息化建设。2023年3月印发的《中山市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包含“基层医疗卫生信息化推进行动”,计划将在3年内通过完成省、市、镇街三级基本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对接工作,不断完善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建设,全面提升市镇(街)数据上传质量,保证市镇(街)公共卫生信息数据一致性。2023年4月遴选东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试点单位,对基本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升级改造,目前已使用将近一个月,待试用结束后,如效果良好,将推广到各镇街,由各镇街把数据库集中部署到市政务云平台,统一标准、加强安全防护、落实互联共享。

  (二)积极推动医疗卫生服务数据共享。已建成中山市政务服务大数据中心,汇聚全市54个单位归集数据量88.21亿条,数据交换和应用调用量累计达171.8亿条次,其中,汇聚全市医疗卫生数据资源目录189个,数据总量2.06亿条,涵盖医疗卫生领域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生育、出生证明等相关数据,有力支撑全市医疗卫生数字化应用建设。目前已基本实现各级公立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诊疗信息共享,个人健康信息更完善,能够帮助科学全面诊断患者病情。

  (三)主动提高健康数据可及性。积极推进区域内各个医疗机构之间信息交换共享,实现对接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和社区卫生信息平台。截至目前,我市已部署“粤智助”政府服务自助机280台,共上线182项高频服务事项。其中已接入中山市“健康档案共享数据中心”的“首次就诊患者建档”“医院预约挂号”“普通疫苗预约”“取消医院预约挂号”“普通疫苗预约查询及取消”等5个服务事项,以上5个服务事项办理业务量已达430宗,切实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政务服务效率。下阶段,将继续推进“门诊就诊清单”“检验检查报告”“体检报告和接种疫苗记录”4个服务事项上线“粤智助”。

  五、关于推进落实分级诊疗制度的建议

  吸收采纳该建议。

  (一)提高参保人普通门诊基层报销比例。一是多措并举落实门诊共济保障,提高职工基层报销比例。2022年11月,我市出台《关于贯彻广东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中府〔2022〕115号),统账结合、单建统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在镇街级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医的支付比例分别由60%、20%提高到70%、60%,单建统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按规定办理转诊到本市直属(含直管)定点医疗机构和因紧急救治和抢救在非选定镇街的本市医疗机构就医的支付比例由20%提高到50%。二是落实省医疗保障待遇清单,提高居民门诊基层报销比例。2022年12月,我市出台了《关于落实广东省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通知》(中府〔2022〕133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在选定的镇街级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后在本市直属(含直管)、在本市非选定的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紧急救治和抢救的基金支付比例由20%提高到50%,2023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三是召开市属医疗机构专题会议、对定点医疗机构和经办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加快完成门诊选点编码的转换与信息对接、加大宣传力度、主动为参保人员进行选点和变更等多措并举落实政策内容,让参保人切实享受医保待遇。四是持续通过医保优惠政策引导居民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2023年1-3月,职工医保参保人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通门诊就医232038人次,同比增长72.63%;医疗总费用为1725.13万元,同比增长72.75%;医保基金支出1118.12万元,同比增长93.17%。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通门诊就医590670人次,同比增长36.97%;医疗总费用为3590.51万元,同比增长32.67%;医保基金支出2273.63万元,同比增长36.93%。

  (二)充分发挥医联体作用。2022年12月,我市出台了《关于印发中山市以医联体为载体做好新冠肺炎分级诊疗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养老机构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明确市属医院和镇属三级医院等高水平医院通过托管、利用专科优势组建专科联盟和远程医疗协作网或建立医联体合作关系等形式,帮助各镇街医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提升新冠病毒感染者的识别、诊断、治疗能力;建立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对口协作机制,明确接诊流程和绿色通道,确定专人负责转运衔接,最大限度保障老年患者得到及时救治。2023年5月,我市印发了《中山市深入推进紧密型医联体建设行动方案》,将按照三级综合医院、镇街各级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三位一体、统筹布局、紧密融合、联动发展”总体思路,推动市三大医院和区域中心医院牵头,以整体托管、专科共建、紧密合作等多种方式构建紧密型医联体,形成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定位明、职责清、立体化、多维度的紧密合作关系,优化市、镇医疗资源结构布局,促进医疗卫生优质资源下沉,提升镇街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促进医疗资源上下贯通,提升医疗服务体系整体效能。当前我市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与市属或镇街医院建立医疗合作关系,定期有医院专家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坐诊或者进行技术指导,发挥医院带动效应,不断扩大医院优质医疗资源辐射深度与广度,带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能力提升,使社区群众在家门口就可以享受医院专家同质化的技术与服务。

  (三)持续宣传分级诊疗制度内涵。通过在“健康中山”公众号,推送国家、省、市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工作会议的重点内容,宣传我市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优秀案例,不断提升群众对于该项制度的知晓度。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基层医疗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