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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3110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信息来源:本网发布日期:2023-10-07 分享:

史致男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执行室内禁烟令的建议》(建议第2023110号)收悉,经综合市市场监管局、市烟草专卖局、市商务局、市司法局、市教育和体育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你们在提案中提出的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符合我市控烟工作的现实需要,为我们下一步开展公共场所室内禁烟工作打开了思路,提供了宝贵意见,对我市进一步履行《烟草控制公约》及加强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的开展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正如各位代表建议内容所说,我市控烟工作仍然任重道远,对公共场所室内禁烟无法可依是我市全面推动控烟工作面临的主要困境。在控烟工作中我们体会到由于部分单位的领导对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认识和执行不到位,使我市创建无烟单位的力度还不够,完全靠各申报单位自愿申报,没有与文明单位挂钩,也没有奖罚,因此各单位没有创建的积极性。同时,我市市民对公共场所室内禁烟的文明行为也认知不够,仍需要加大宣传力度。各位代表提出的建议,我市均予以采纳。

  一、关于全市发挥禁烟政策的法律效力,针对不同的场所,制定出不同程度的禁烟规定,严格执行,并对违反者从重处罚的建议

  为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促进环境卫生改善,预防控制疾病,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和生活品质,推进健康中山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和《国家卫生城镇标准(2021版)及《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的要求,市爱卫办拟组织开展中山市爱国卫生工作立法调研、草案起草等工作,为我市控烟工作提供依据。今年市爱卫办将积极推动我市爱国卫生立法工作,组织开展中山市爱国卫生工作立法调研,将公共场所全面控烟作为爱国卫生立法的重要内容,逐步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止吸烟。

  二、关于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和开展宣传教育的作用,采取动员和引导的措施,遏制吸烟人群的增多,尤其加强未成年人禁止吸烟的监督教育和中职高校吸烟行为的管控的建议

  (一)市卫生健康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精神,坚持党政引领,充分发挥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在控烟工作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培育无烟环境。针对公众的认识误区和常见问题,开发控烟主题公益广告,利用中山市电视台、广东广电网络平台播放,扩大受众覆盖面,并供各镇街、各单位开展相关活动使用。结合“5月31日世界无烟日”主题宣传日,开展健康科普宣传教育工作。今年计划面向全市举办“共建无烟环境,共享健康中山”的控烟宣传视频创作大赛,营造本土热点话题,加大控烟有关知识和政策的知晓率。配合国家统一部署,开展2023年青少年烟草流行监测和控烟干预工作。广泛宣传烟草危害科普知识、戒烟服务信息等,引导公众践行无烟健康生活方式。

  (二)市市场监管局积极履行管理职责,要求各餐饮单位严格落实禁止吸烟的管理制度,并配备控烟检查员。同时,要求餐饮单位不得配置与吸烟有关的器具或者附有烟草广告的物品。在禁止吸烟场所的入口及其他显著位置,设置禁止吸烟标识和监督投诉电话。对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的,场所工作人员应当要求其熄灭或者停止使用烟草制品;不熄灭或者不停止使用的,应当劝其离开。结合中山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十大行动”,出动执法人员150人次,巡查市场周边400多家店铺,要求店铺整改50多次。还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宣传引导,如开展“禁烟控烟”宣传进校园活动、楼宇电梯广告播放标语、户外LED上滚动播放控烟宣传海报、官方微信公众号“5.31世界无烟日”专题报道等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普及烟草危害知识,以逐步降低吸烟率和吸烟量,降低吸烟造成的公共伤害。此外,该局敦促各个公共场所公布监督投诉电话,鼓励群众举报投诉,以随手拍等方式,鼓励群众对违反禁烟控烟的举报投诉,形成社会共治氛围,让社会形成禁烟控烟共识,有效遏制吸烟人群的增多。

  (三)市教育和体育局联合市卫生健康局印发了《中山市学校控烟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级各类学校结合《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贯彻执行,积极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要将吸烟有害健康的知识纳入学校健康教育计划,尤其是中等职业学校要大力开展控烟健康教育。通过课堂教学、讲座、班会、同伴教育、知识竞赛、板报等多种形式向师生传授烟草危害、不尝试吸烟、劝阻他人吸烟、拒绝吸二手烟等控烟核心知识和技能。同时,充分利用每年5月31日“世界无烟日”集中开展控烟主题宣传活动,积极组织学生开展“拒绝烟草危害,做不吸烟的新一代”、“小手拉大手劝阻吸烟”等活动,强化学生的控烟知识、态度和行为,并通过学生向家长宣传控烟知识,劝阻家人不吸烟和避免被动吸烟。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全市共有912间学校(幼儿园)成功申报为广东省无烟学校,基本实现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建成无烟学校的目标。接下来,该局会按照工作职责全力加强未成年人禁止吸烟的监督教育和中职高校吸引行为的管控,进一步传播吸烟危害健康的正确知识,全面营造健康向上的无烟校园环境,使青少年远离烟草危害。

  (四)市烟草专卖局严格把控许可证准入关。按照《中山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对于经营场所位于中小学、幼儿园、中职院校进出通道口50米范围内的零售店铺不予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对现有的经营场所位于中小学、幼儿园、中职院校周边范围内持证零售户开展清理整治,劝导其主动注销或到期不予延续,保持校园周围持证户清理率达到100%。加强校园周边区域监管力度。在全市持证零售网点张贴禁止中小学生吸烟、不向未成年人售烟、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等警示标牌。加强校园周边区域监管力度。在全市持证零售网点张贴禁止中小学生吸烟、不向未成年人售烟、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等警示标牌。

  三、关于全市各机关单位要从单位领导干部做起,积极执行室内禁烟条例,做到办公期间室内无烟的建议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局会同各有关部门,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切实有效地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控烟政策,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室内公共场所控烟工作,并将控烟工作纳入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迎检工作方案。积极开展无烟环境建设,规范设置室外吸烟区,规范群众的吸烟行为,引导群众不在公共场所吸烟等。积极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创建无烟单位,要求各单位把制度建设作为强化控烟措施、加大控烟力度的重要手段,同时把工作人员戒烟、不在公共场所吸烟、做义务宣传员、劝阻吸烟等指标纳入各项管理规定,维护健康无烟环境。我局创建无烟单位工作经过多年努力,取得初步成效。至2022年底,市直属党政机关创建率为100%,镇街已创建无烟党政机关243家。通过以上措施,领导干部带头不在公共场所吸烟,各级会议无吸烟现象的控烟氛围已逐渐形成。据省卫生健康委无烟单位暗访通报,中山市在全省无烟单位暗访中综合评价得分2021、2022年连续两年全省排名第一。下一阶段,我局将继续扩大无烟单位覆盖面,动员符合条件的镇街级机关单位和企事业单位开展无烟单位创建工作。

  四、关于为了提高禁烟的接受度,应该采取多部门协同的方式,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开展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对禁烟法政策的知晓程度,促进其深入执行的建议

  (一)市商务局从两个方面加强公众对禁烟法政策的知晓度和执行力度。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在节假日、重点时期以通知、倡议书等形式通过企业微信群、局公众号、行业协会等渠道提醒企业,提高大型商业综合体、商场超市、餐饮企业场所禁烟意识。二是结合创文工作加强日常检查,重点检查全市30个商务领域的创文点位,对于禁烟标识不足或者不明显的场所,通过上传创文督查系统,督促企业及时整改落实,提高大型商业综合体、商场超市、餐饮企业经营主体禁烟标识普及率。

  (二)市司法局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营造社会法治氛围。为加强普法力度,我局制定印发《中山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实施办法》统筹相关部门落实普法力度,压实普法和执法主体责任,把普法“软任务”变成“硬指标”,把普法融入行政执法和社会服务的各环节与全过程。

  (三)市烟草专卖局定期深入中小学、幼儿园、中职院校开展烟草法律宣传进校园活动,派发法律知识手册,利用微信公众号普法短视频,普及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劝阻青少年吸烟,禁止中小学生吸烟,宣传吸烟有害健康;要求零售户落实明示承诺要求,采取有效年龄核验措施以避免未成年人购买烟草制品;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中职院校等校园周边区域市场巡查力度,开展“守护成长”专项清理整治行动,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取缔无证经营烟草制品行为,为广大中小学生、幼儿、中职院校生创造“无烟”环境。强化涉及未成年人售烟打击力度。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以及《电子烟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卷烟、电子烟监管工作,将电子烟、加热不燃烧卷烟等新型烟草制品检查纳入日常市场巡查必检项目,重点打击电子烟实体店向未成年误导宣传电子烟无害,电子烟实体店、卷烟零售点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卷烟的行为,将行政处罚结果纳入信用监管平台、建立信用体系“黑名单”,联合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五、关于对公共场所提倡增加吸烟区,并严格分区,以保障其他公众的身体健康的建议

  (一)市烟草专卖局遵循“政府支持、烟草合力、社会共建、公益为主”的文明吸烟环境建设思路,不断加强与政府的沟通,争取政府支持,按照建设标准有序推进文明吸烟环境建设。截至2023年5月15日,中山市共建设吸烟室4处,吸烟区2处、吸烟柱723处。吸烟室建设在行政服务中心(3处)和张家边经济发展总公司张企科技企业孵化器(1处);两个室外模块化吸烟室分别建设在板芙镇板芙医院和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三乡分局;吸烟柱主要建设在医疗机构、党政机关、交通枢纽与民营场所。同时还积极对已建的室内吸烟室进行标准化改造,让吸烟设施更符合政府与使用方要求。积极参与“禁烟”活动宣传,发挥市民、消费者、媒体的社会监督作用,开展文明吸烟宣传引导。畅通12345市民热线、12313全国烟草热线举报投诉渠道,积极受理涉未成年人售烟投诉,加大涉烟举报投诉奖励,严厉查处商家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电子烟行为,保护未成年重点人群的身心健康。通过标准化文明吸烟宣传标语,即在吸烟室、吸烟亭、吸烟柱等吸烟设施上粘贴“吸烟有害健康”、“烟蒂不落地,文明在手中”等宣传标语,进行文明吸烟宣传引导。

  (二)市卫生健康局建议有条件的无烟单位设立室外吸烟区,对在非吸烟区吸烟的群众进行及时劝阻,提高控烟工作的有效性。定期开展无烟单位控烟情况暗访,并敦促相关单位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

  控烟问题掺杂了众多且复杂的政治、经济、社会以及文化因素,单纯依靠末端的行政执法、经济手段已经难以有效解决问题。未来需要整合中央与地方控烟立法、烟草行业规划与烟草税制改革、烟草销售许可制度与控烟执法监管,共同构建科学合理、整体性、全局性的控烟制度体系与法律体系,及时完善和调整配套措施,协调解决控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与困难,有效推进控烟工作的贯彻落实。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控烟工作的关心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