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卫生健康局关于中山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125036号提案答复的函
民建中山市委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完善我市互联网医疗体系,打造粤港澳互联网医疗家园的建议》(第125036号)提案收悉,经综合市政数局、市医保局和市工信局等部门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你们对我市医疗卫生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提案所提及的建议与我局今年来大力发展互联网医疗,探索远程会诊及远程多学科会诊模式,加快利用地处粤港澳大湾区优势,提高医疗资源共享质量的工作方向相一致。提案详细分析了我市互联网+医疗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提出尽快实现医疗数据互联互通互认、建设规划远程医疗中心的宝贵建议,针对性强,对我市互联网医疗体系的建设有很好的推进作用。
一、关于“尽快实现我市医疗数据互联互通互认”的建议
中山市区域卫生信息平台自2019年建成以来,累计建立电子病历档案803万份,相关诊疗数据超过5亿条,涵盖门诊、住院、检验报告、检查报告和影像、体检、收费等多项业务,并通过健康档案浏览器、健康中山APP等多种方式向医疗机构和病人提供数据服务。
目前,平台在医疗数据互联互通层面仍然存在不足,主要有互通度不够、使用率不高、实时性不强等问题,不利于降低广大患者的就医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也不利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诊疗建设。究其原因,主要在于平台建设的阶段性重点不同,前期工作重点在于数据“从无到有”的基础性建设,现阶段主要对数据互联互通工作和数据质量提升工作加强重视并监督执行。因此,为了积极响应国家“数据多跑路”的政策方针,进一步落实医疗数据互联互通的相关工作,我局将针对上述问题拟做出以下工作部署:一是开展医疗信息互联互通测评相关工作,形成以测促通、以评促用的数据使用新形势新局面,加强平台与其他部门、平台与医疗机构、医疗机构与医疗机构之间的数据互联互通的交互度,实现“数据多跑路,病人少跑腿”的良好局面。二是加大医疗数据质量监督工作力度,对医疗机构上传检验检查记录等数据进行相关质量校验,从数据实时性、关联性、完整性和准确性等多维度监控医疗数据质量,形成长效数据质量评价机制,进一步全面深入提升医疗数据质量。三是建立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制度。目前,我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已对检验、检查结果进行互认。下一步我们将依托相关医疗质控中心,加强同质化质控,进一步提升检验、检查互认水平。市医保局也将在职能范围内将积极配合有关工作开展。四是进一步加强医院的使用推广,不定期将互联互通使用情况通报给各医疗机构。五是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医疗行为规范等文件,进一步加强医疗行为的管理。
二、关于“规划建设中山市三级远程医疗中心,打造粤港澳互联网医疗家园”的建议
我市先后出台了《中山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2年)》《中山市加快5G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年)》《中山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资助实施细则》等政策,推动包括5G等领域以及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新兴业态发展。鼓励电子信息、软件服务业企业依托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研发推广智慧医疗相关的应用,支持市内三甲医院率先开展5G+智慧医疗示范,发展远程监护、移动式院前急救、远程医疗、远程机器人手术等应用。推进5G技术在互联网医院、医学影像、数字化手术室、卫生应急指挥等领域的应用。
我市在远程医疗中心建设中,紧扣省的工作部署,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省全民健康信息平台远程医疗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粤卫办规划函〔2020〕41号)等文件要求,我市已经完成市级远程医疗平台与省远程医疗平台联接,实现数据交互,开展远程医疗服务。广东省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坚持“统一标准、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多方参与”的原则,整体规划、统一布局,在全省范围内建立“一个平台、一张网、多个诊断中心、五级机构、三层应用”的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即一个省级远程医疗管理平台、一张远程医疗业务网、多个远程医疗诊断中心、省-市-县-镇-村五级机构、省市-县-镇村三层应用。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省级远程医疗管理平台、全省远程医疗业务网络、远程诊断中心、县级远程医疗中心、乡镇卫生院远程医疗点、村卫生室远程医疗点(试点)。
现阶段,市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火炬开发区医院等三家医院已经接入广东省级远程医疗管理平台,可以开展远程医疗诊治服务。其中在2020年新冠疫情期间,市第二人民医院作为定点救治医院,远程医疗诊治疫情病人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远程诊疗平台统筹省市两级医疗专家,多次邀请钟南山院士和省级专家组进行远程指导,实现跨区域、跨学科、多专家参与会诊,创新形成“线上+线下”“顶尖专家+高水平团队”的立体化专家救治模式,实时观测ECMO、呼吸机、心电监护仪等反映患者生命体征的设备参数变化,为新冠重症病人寻求最佳治疗方案,集中最优质的医疗资源,提升我重症病例临床救治能力。
后续,我市将根据广东省远程医疗的总体规划,按照《广东省远程医疗平台县级远程医疗中心建设指南》作为建设参考依据,积极争取财政资金,将远程医疗网点延伸到各镇街医院,及时配置病历资料、体征数据采集、视音频实时传输、会诊管理等软硬件设备,完成信息系统改造和接口实施,与广东省远程医疗平台进行互联互通。此外,我们还将积极探讨与香港、澳门高水平医院对接的可行性,共享粤港澳优质的医疗资源。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推动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关心支持。欢迎继续多提宝贵意见,共同推进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
中山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