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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卫生健康局关于中山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125066号提案答复的函

信息来源:本网发布日期:2021-12-30 分享:

苏荣昌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在公共场合控烟的建议》(第125066号)提案收悉,经综合市委宣传部、市市场监管局、市烟草专卖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控烟宣传力度的建议

  近年来,我们以创建文明城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为契机,大力推动我市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控烟宣传工作,精心策划世界无烟日系列活动。开展“送烟=送危害”控烟宣传活动、“无烟之恋”单身人士派对、“拒绝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的倡议行动”“中小学生拒吸第一支烟 做不吸烟新一代”签名活动、控烟微视频征集评选等活动,举办了多场戒烟义诊和咨询,为推进控烟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2014年起,在全市各普通高校和中学,开展了“健康时尚、无烟校园”烟草控制传播活动优秀案例征集、“向烟草制品Say No”校园PPT巡讲大赛、“我身边的戒烟故事”有奖征集活动、“远离烟草 绿色健康”传播材料设计大赛和“远离烟草 从我做起”绘画作品征集大赛等特色活动,各类活动累计参赛学生超过1000人,影响学生超过10万人。加强吸烟有害健康宣传教育,在持证零售网点张贴禁止中小学生吸烟、不向未成年人售烟、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等警示标牌,落实明示承诺要求,采取有效年龄核验措施以避免未成年人购买烟草制品;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世界无烟日”等重要节日,深入各镇街摆摊设点,派发宣传资料,宣传吸烟有害健康,提供法律咨询,普及烟草专卖法律法规、提高群众健康知识。

  二、关于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监督的建议

  2012年经市政府批复同意印发了《中山市控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中山市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禁烟工作实施方案》,设立了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会同各有关部门,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切实有效地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控烟政策,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室内公共场所控烟工作。我市积极开展创建无烟单位工作并取得初步成效。2011年底,全市所有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全部达到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并在每年的全省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暗访中,多次综合得分为全省第一。2015-2020年我市成功创建省级无烟单位369个,包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工厂企业等,通过创建活动,有效降低了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的二手烟危害,加大了无烟环境的建设,形成全民控烟、戒烟的良好氛围,提高了公众对于控烟成果的获得感和参与度。

  三、关于要求经营者主动作为的建议

  要求公共交通场所经营者(客运站场、公交站场、港口码头、轻轨站场等)结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宣贯开展控烟宣传教育活动,将《细则》规定禁烟范围和要求作为宣传重点,认真学习卫生常识和健康促进知识,在公共场所严格执行控烟规定,提升控烟意识。开展职工健康教育、控烟知识讲座、戒烟动员会议,提高职工对吸烟危害的认识,加强全体人员控烟禁烟的能力。充分利用站场、码头、船舱、出租车LED广告屏、公交车等宣传“控烟公益性标语”,加强公众对吸烟有害健康、公共场合二手烟危害等常识,营造社会氛围。

  四、关于加大控烟监督执法力度的建议

  一是督促公共交通场所经营者落实控烟主体责任,制定控烟管理制度、宣传控烟知识、组织控烟知识培训。成立党员志愿者队伍,不定期开展劝烟控烟行动,营造和谐控烟、有效控烟的良好社会氛围。另外通过高清摄像头对城轨站场、医院等公共场所的出租车候客秩序进行监控管理,发现出租车司机在公共场所候车通道吸烟的,按照诚信分管理办法扣分及暂停线上订单的处理,严格落实惩戒措施。

  二是加强对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等媒介烟草广告监管。将专项检查与日常巡查工作相结合,加强烟草广告巡查监管,严厉查处烟草广告违法行为。

  三是加强大众传播媒介烟草广告监管,持续开展烟草广告监测工作。利用广东省广告监测平台对电视、电台、报纸开展“烟草类”广告监测,通过严格的烟草广告巡查监管,确保我市辖区内无任何形式烟草广告。

  四是严把许可证准入关,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对新办证零售户开展集中培训,提高守法经营意识。修订《中山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对于经营场所位于中小学、幼儿园进出通道口规定范围内的零售商店不予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对于不符合所属行业主管部门关于烟草制品经营相关规定的,不予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五是强化重点区域监管力度,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周边的市场监管,开展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清理取缔无证经营烟草制品行为,为广大中小学生、幼儿创造无烟环境。

  六是加强电子烟监管工作,将电子烟、加热不燃烧卷烟等新型烟草制品检查纳入日常市场巡查必检项目,打击电子烟实体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行为。同时,对电子烟实体店排查登记,组织开展卷烟市场督查,掌握电子烟市场动态,修订《中山市烟草专卖局电子烟实体店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发布卷烟、电子烟广告,禁止通过互联网销售卷烟、电子烟。

  七是结合日常检查、“创文”工作及“文明餐桌”行动,加大对餐饮行业公共场所控烟宣传力度,督促各餐饮单位张贴禁烟标识,指导各餐饮单位将控烟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建立控烟管理工作制度。建议有条件的餐饮单位设立专用吸烟区,对在非吸烟区吸烟的消费者进行及时劝阻,提高控烟禁烟工作的有效性。

  五、关于设立全市统一的专项投诉热线,并对举报人实施奖励的建议

  12345是我市统一的专项投诉热线,群众可通过该热线对控烟问题进行投诉和咨询。

  禁烟是一项艰巨的任务,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也是我们大家努力的共同目标。然而要实现全面禁烟目标并非一朝一夕,一蹴而就的事情。烟草企业对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美化了烟草形象,诱导了吸烟行为;吸烟文化、不良习惯根深蒂固,一时难以纠正;现行法律、法规对吸烟行为严厉处罚的条款上有缺失等诸多因素,制约着禁烟活动开展。我们对全面实现禁烟目标的长期性、艰巨性有客观和清醒的认识。尽管如此,我局仍然一如既往地将禁烟工作进行下去,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以提高社会共识,增强公民的自律性,加大禁烟力度和措施,推动禁烟工作,探索控烟立法的可行性,直至实现全面禁烟的目标。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卫生健康事业和控烟工作的关心支持。

中山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