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卫生健康局关于中山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125211号提案答复的函
黄静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我市出台措施,推动中医社会化的建议》(第125211号)提案收悉,该提案对推动我市中医药产业发展有很高的参考价值,经综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中山市中医人才档案的建议
(一)全市中医类别医疗机构和中医人才队伍发展概况。目前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共1169家,其中设有中医科的医疗机构有492家;中医及中西医结合类别的医疗机构167家,其中中医(含中西医结合)医院4家,中医门诊部(含中西医结合)9家,中医诊所(含中西医结合)154家 。中医(含中医西结合)医院床位2370张,中医类执业(助理)医师1852人,其中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有中医类执业(助理)医师1348人,均已办理执业医师注册执业,建立了个人详细档案。目前全市镇街医院100%至少能开展6类20项中医药适宜技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至少能开展6类18项中医药适宜技术,社区卫生服务站100%至少能开展4类8项中医药适宜技术。中医医师在为群众治未病、常见病、多发病以及慢性病防治方面发挥极其重要作用。
(二)深入挖掘社会中医药人才。我市高度重视名老中医学术经验继承,建立了一批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省市名中医传承工作室,深度挖掘整理研究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中医师承工作有序进行,目前正在开展的国家级、省级师承项目共9个。根据国家和省文件要求,我市2016年开始组织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医师资格考核、2018年开始组织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深入挖掘社会中医药人才,为群众提供多样化的中医药服务,截至2021年7月共计153人参加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共计65人通过考核。
二、关于落实财政补偿,建立地区津贴,提高中医骨干人才待遇的建议
2018年,我市印发了《中山市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薪酬制度实施细则》(中人社发﹝2018﹞234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主要亮点体现在“三个允许”:一是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一类财政供给,公益二类绩效管理”,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绩效工资调控水平,最高可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水平的1.5倍;二是允许各镇街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上年度业务收支结余部分,提取不低于60%,用于增发医务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三是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符合规定的高层次人才,或属于单位急需的紧缺人才,可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市场化薪酬分配方式。《实施细则》实施后,我市镇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薪酬待遇已有明显提升。《实施细则》还要求单位在制定绩效工资分配时,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前提下,重点向家庭签约服务团队、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倾斜。
三、关于完善人事制度,聘用符合条件的民间中医到社区工作的建议
(一)落实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管理自主权。我市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落实事业单位的编制人员管理的自主权:一是除国家和省要求外,我市已不统一组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按照计划开展公开招聘工作,让用人单位有更加充分的招聘自主权;二是实行事业单位全员岗位管理,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按需设岗、按岗聘用、竞聘上岗,让用人单位有更加灵活的用人自主权。因此,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根据需求公开招聘中医医师岗位,并根据本单位的岗位设置,对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人员,通过竞聘上岗的程序,优先聘用中医人员。
(二)完善镇街事业单位改革配套。2020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印发了《关于做好我市乡镇街道事业单位改革配套工作的通知》(中人社发﹝2020﹞118号),在设置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时向镇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倾斜,从原来的全镇街统筹设置调整为镇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单独设置,高、中、初级专业技术结构比例从原来的10:30:60,提高到15:35:50。提高的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有利于镇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和培养相关人才,提升镇街社区卫生整体队伍水平。
(三)加大中医药人才引进力度。近年来,我局通过公开招聘,进一步加大中医药卫生人才招聘引进力度,录用了一批中医人才,壮大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同时我局通过协助下属卫生事业单位办理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认定、配偶就业、子女入学等工作,切实把人才工作摆上更加突出的战略地位。
四、关于中医队伍建设的建议
一是根据实际需求,我局将委托市中医院举办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班,鼓励民营医疗机构的中医执业(助理)医师参加为期一年的培训(费用自理)。二是市中医院每年招收一定比例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单位委培生,鼓励民营医疗机构选送本单位取得全日制中医类别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参加为期三年的培训。三是2021年将举办西医学习中医培训班,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习中医理论课程一年半以上,考核合格后,可以在临床工作中提供中医药服务,可以报考同级别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四是每年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2020年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授课55场次,其中继教项目30场次,下基层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授课25场次(4场次大型培训班),义诊18场次,接纳镇街进修人员30多人,接待参观学习1000多人次。专业上覆盖了妇科、儿科、内科、康复科、中医药健康管理等常见病、多发病;技术上覆盖了雷火灸、小儿推拿保健、毫火针等效果确切,可操作性较强的特色适宜技术,累计培训基层中医人员逾1956人次。2021年5月份已在市中医院成功举办一期中山市基层治未病及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培训班(民间中医爱好者可免费报名参加),参加培训人员达200余人,计划在11月份举办第二期培训班。
五、关于特色科室:以中医科室带动机构发展,融合提升中医门诊疾病咨询、诊断与治疗能力的建议
我市充分发挥市中医院龙头作用,积极开展专科联盟建设。一是组建骨科专科联盟。市中医院与20家镇街医院组建骨科专科联盟,定期派驻骨科专家到港口医院、永宁卫生院等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点执业、技术帮扶、疑难病例讨论、协作手术等工作,促进基层医务人员人才的培养,一年门诊量达2000人次。二是组建泌尿外科专科联盟。2020年7月市中医院泌尿外科邀请10个镇街医院的泌尿外科负责人及其团队参加大会,正式启动泌尿外科专科联盟建设,签订了《中山市中医院泌尿外科专科联盟合作协议书》,泌尿外科学科带头人赖海标教授亲自带队与联盟单位联合举办了系列活动。 三是精准帮扶提升基层中医诊疗水平。专科联盟团队针对镇街、社区医院专科技术薄弱的情况,选派技术骨干定时到各联盟单位坐诊、查房,协助开展新技术,指导专科建设。目前沙溪隆都医院、民众医院、小榄永宁卫生院已有医生定时派驻,西区医院、三角医院、南区医院已成立技术帮扶小组,由中医院泌尿外科派出技术骨干协助开展新技术。中山市中医院专科联盟通过各种形式的技术帮扶,加强了联盟单位之间的互助协作,全面提升联盟单位整体的医疗技术水平,把最优质的医疗资源送到基层,真真正正为广大群众办好事做实事。
六、关于推动中山本地中医药创新发展的建议
(一)促进中医药科技创新。市科技局积极推进中医药科技攻关,支持中医药企业、医疗机构发展,着力推进我市中医药的创新发展。一是通过市重大专项、社会公益与基础研究项目,支持中医药领域项目的科技攻关,2020年在医疗卫生重点项目中增设“中医药传承创新计划”专题,支持中医药领域的科技攻关和示范应用。2017至2020年,中医药领域共申请市重大专项共2项,社会公益57项,共安排资金1103万元。二是支持中医药企业发展,积极推进中医药领域工程中心建设。目前拥有广东省中药新药研究与开发(恒生药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药固体制剂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完美分中心、中山市中药饮片(仙逸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家工程中心。同时,鼓励中医药领域企业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鼓励企业加大研发力度。对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按照企业营业收入给予一次性补助5-10万元;对上年度研发费占同期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2%且研发费加计扣除额在1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给予一定的补助。
(二)鼓励中医药行业创新发展。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市场监管局结合职能,加强药品质量监管,鼓励行业创新,推动我市中医药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加强中药质量监管,保障群众用药安全,提高中医诊疗服务质量。市场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中药生产和中药饮片专项检查工作,督促企业按照工艺规程和药品标准生产,规范采购、验收、储存、销售、调配等行为,加大药品监督抽检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二是鼓励中医药行业创新发展,在传统中医药领域上寻求技术突破。如中智药业集团与澳门科技大学共同建设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药破壁饮片技术与应用重点研究室,联合开展中药质量标准相关项目研究。中智黄芪破壁颗粒、西洋参破壁颗粒两个中药饮片产品还走出国门,获得加拿大卫生部非处方药及天然健康产品局颁发的天然药品文号及产品许可证。三是配合医疗机构完成中药制剂的再注册。2020年至今,市场监管局共对市中医院等6家医疗机构制剂室79个中药制剂品种进行受理、核查或现场检查,配合其完成再注册,使许多经过长期临床验证疗效确切,深受医患欢迎的中药制剂得以在临床中继续使用。
(三)医疗机构中药制剂推广应用存在难点。一是政策限制医疗机构中药制剂推广应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明确规定:“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不得在市场销售。”广东省医疗机构制剂研究技术指导原则(中药制剂部分)中也明确规定中药制剂标签和说明书上须注明“本制剂仅限本医疗机构使用”。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规定:“发生灾情、疫情、突发事件或者临床急需而市场没有供应时,经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在规定期限内,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可以在指定的医疗机构之间调剂使用。”当前广东省药监局也同意部分中药制剂可以在医疗机构之间调剂使用,但保密处方中药制剂不可以调剂。许多医院对拥有知识产权的制剂品种也不愿意公开处方,且调剂产品不可以入社保报销,导致制剂调剂积极性不高。
七、关于严格市场管理,规范规范养生馆、美容院等不具中医治疗资质的经营场所,限制开展从事和中医治疗相关的项目的建议
(一)国家历来重视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建设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促进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中医药医政发﹝2016﹞1号)明确了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包括非医疗机构和医疗机构提供的相关服务;《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明确了提供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的企业登记经营范围使用“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规范表述;《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健康中国 2030”规划纲要》《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中医师在养生保健机构提供保健咨询和调理等服务的暂行规定》等文件也提出了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有关要求。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第44条规定,正在组织研究制定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规范(尚未正式出台),将对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内容及要求、服务人员、服务场所、服务创新、行业自律等内容进行明确和规范。
(二)市场监管局将根据职能,配合主管部门对不具中医治疗资质的养生馆、美容院等经营场所开展与中医治疗相关项目的经营行为予以规范。
八、下一步工作计划
目前我市正在草拟《中山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1-2023年)》,重点任务包含建高地,力争中医药诊疗服务能力走在全省前列;育名医,培养储备中医药人才;补短板,健全中医药架构和服务体系;强基层,打造便捷的中医药服务圈;推创新,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兴产业,促进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扬文化,传承岭南中医药文化;保健康,覆盖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等8项工作内容。相信该方案的出台,将积极推动我市中医药强市建设。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关心支持。欢迎你们继续对我们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中山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