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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32029号提案答复的函

信息来源:本网发布日期:2023-10-07 分享:

民革中山市委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提案第132029号)收悉,该提案对推进我市医养结合深入发展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经综合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金融局、中山市税务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强化医养结合养老方式的顶层设计的建议

  我们吸收采纳该建议。2018年10月,市府办印发了《中山市促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方案》(中府办〔2018〕44号),按照政府引导、创新机制、整合资源、规划先行的原则,当年提出了2018-2020年的工作目标和61项重点工作任务,明确了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和分工,为全面促进我市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的融合,保障老年人基本健康养老需求打下基础。2019年7月市卫生健康局、市医疗保障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制定了《中山市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目标是提升群众就医便利度,积极对接更多高龄失能老人、康复期患者等特殊人群的上门护理服务需求。2021年10月七个部门联合印发《中山市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实施方案》,从6大方面明确了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各部门责任清单,为推动我市医养结合工作全面发展提供了政策依据。  

  我市按照《关于做好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老龄发〔2019〕17号)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政策,全面清理、取消申办医养结合机构不合理的前置审批事项,优化市场准入环境,并通过政务网站、办事服务窗口、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公布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的相关法规政策,登记备案的流程、受理条件、材料清单、办理时限等,为申办人提供准确详细的政策解释和业务指导。截至2022年底,我市有9家医养结合机构,呈现运营模式多样化,主体多元化等特点。一是养中有医,华宇乐颐养院有养老床位500多张,内设医务室,医护人员有19人,为院内老人提供医疗服务;二是医养并重,广弘颐养院是大型养老机构,在院内开设广弘康复医院是二级康复医院,住院病床99张,是集医疗、护理、康复、临终关怀为一体的医养结合机构;三是医中有养,东凤人民医院托管了敬老院,通过医院老年医学科设在养老机构的途径实现医养融合;四是医疗外包服务,小型民办养老机构中山市国艳养老院采取医疗服务外包的形式实现医养结合服务;五是协议服务,这些主要是镇街敬老院等小型养老机构,通过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订购买服务协议,让老人们基本足不出户就可以享受到基本医疗和保健服务。

  二、关于不断完善医养结合相关配套制度的建议

  我们吸收采纳该建议。一是增加医养结合资金政策支持,全方位做好医养结合服务。依照《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开展家庭病床服务工作指引的通知》(粤卫办〔2016〕4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卫健局与市民政局2019年联合制定了《中山市特定老年人家庭病床补助经费管理办法》,以规范资金使用,提高服务质量,并在2021年5月对办法进行了修定,从2019年开始到2023年连续五年,均按照每床不超过一万元的额度安排医养结合专项资金为特定老年人设置家庭病床;市卫健局与民政、财政、医保等部门加强沟通,制定了《中山市安宁疗护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版),2020年市级财政在原来医养结合试点专项经费的基础上另外增设40万元安宁疗护试点经费补助给三家安宁疗护试点机构。引导镇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动适应人口老龄化形势,聚焦回应广大老年人不断增加的医疗卫生、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方面的服务需要,充分利用基层医疗机构现有闲置医疗卫生资源,通过适老化设施改造,开设医养结合病区,为辖区老年人提供更为方便、优质的基本医疗及生活照料、文体娱乐、精神慰藉等养老服务,为推进我市医养结合工作探索路径、积累经验、提供样板。

  二是引导和扶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加大养老服务与医疗服务的融合。民政部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中山市养老服务机构资助办法》(2023年版),办法对新设立并备案(登记)的民办养老机构和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给予开办资助,共资助3年。机构房产属自有的,资助标准为每张护理型床位每年2000元;机构房产属租赁的,资助标准为每张护理型床位每年1500元。属政府和社会力量共同兴办的养老机构,资助护理型床位按照社会力量的出资比例给予资助。对养老机构申请开办及运营资助设置相关条件,要求足额配备养老护理员和护理型床位,要求内设医疗机构或与医疗机构签订合作协议,确保养老机构与医疗服务深度融合。

  三是出台相关政策,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水平。2022年5月出台《中山市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能力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在全市开展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能力三年行动,创建范围为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具备条件的民营医疗卫生机构也可以开展创建。创建单位重点围绕基础设施、业务能力、服务范围、长效机制、特色亮点等内容开展,所有符合条件的创建单位可获得财政支持。创建单位可参加“市级示范性医养结合机构”遴选,每年遴选2家及以上“市级示范性医养结合机构”。通过创建市级示范性医养结合机构,进一步提升我市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并在全市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省级医养结合示范机构从市级示范性医养结合机构中产生,目前,我市已有1家医养结合机构获评为“省级医养结合示范机构”。

  三、关于发挥政府对医养结合产业的主导作用的建议

  我们吸收采纳该建议。一是设立信贷风险补偿金,扶持上规上限发展。我市充分发挥“助保贷”业务融资担保金作用,为《中山市上规上限培育企业名录库》内包含医养结合产业在内的企业向银行机构贷款提供增信,并对银行机构由此产生的损失给予风险补偿,以鼓励银行机构加大对《中山市上规上限培育企业名录库》内包含医养结合产业在内的企业扶持力度,助推企业上规上限发展。同时,市财政计划2022-2025年安排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贷款按实际支付利息最高不超过40%的比例给予贴息,每家企业每年贴息最高可达30万元。自2014年政策开始实施至2023年3月,给予符合条件的企业贴息补助8654万元,各合作银行累计向我市1121家企业发放“助保贷”金额达112.46亿元。其中,2023年1-3月共为125家企业办理“助保贷”金额5.09亿元。二是设立转贷资金池,解决“过桥融资”难题。充分发挥融资专项扶持资金的作用,为我市包含医养结合产业在内的企业、个体工商户、集体经济组织、包含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在内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实体经济组织的银行贷款到期续贷提供政府性转贷资金,帮助实体经济组织按期还贷、顺利续贷。单笔融资专项扶持资金使用额度控制在合作银行承诺续贷额度以内,原则上不超过2000万元。自2015年政策开始实施至今,已累计使用专项资金帮助实体经济组织解决过桥融资资金1026.65亿元,帮助实体经济组织节约财务成本约15.27亿元。其中,2023年1-3月共使用融资专项扶持资金为实体经济组织办理70笔过桥融资贷款16.26亿元,帮助实体经济组织减负超0.16亿元,为破解实体经济组织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发挥了积极作用。三是做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国家和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意见精神,以及《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31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6 号)等规定,我市深化落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工作。2021年度,我市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含认定)共申报1431人(其中中级34人,初级1397人),共通过1038人(其中中级26人,初级1012人);委托省属卫生系列高评会进行我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共组织1223人(其中正高级534人,副高级689人)申报,通过779人(其中正高级286人,副高级493人)。四是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减轻医养结合企业负担。我市落实养老服务税费优惠、“六税两费”减征、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等税收政策,积极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全力支持我市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四、关于加强社区和农村医养结合工作的建议

  我们吸收采纳该建议。目前,全市在民政部门已备案已运营养老机构32家,其中4家内设医疗机构,27家与就近的医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订医疗合作协议,1家为2023年备案,正在与医疗机构协商医疗合作事宜,医养结合机构备案(双证齐全)的有9家,这些机构都为老年人提供健康监测、常规诊疗和定期巡诊、义诊等医养结合服务。

  同时,为高质量完成2023年度中山市民生实事“促进老年人健康养老”项目,我市相关职能部门制定了六个落实“促进老年人健康养老”民生实事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包括:特定老年人家庭病床、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为6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接种流感疫苗,建设完善镇街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卫健方面,具体为:创建市级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23个、老年友善医疗机构20家,实现全市有意愿的特定老年人100%设置家庭病床。为本市常住60周岁以上老人免费接种流感疫苗3万剂。为全市65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提供健康体检、健康指导等服务14.5万人次。民政方面,建设23个镇街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充分发挥镇街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作用,通过不断完善功能设置,健全养老服务内容。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全托、日托、助餐、保健康复、上门家政等一站式服务”的任务。养老机构通过与镇街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社会医疗康复机构合作或配备专(兼)康复师,为辖区内老年人提供每周不少于1天的免费康复理疗服务,为临托、日托和重点人群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转诊转介、预防保健等服务。2023年1-4月全市23个镇街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累计开展活动648场次,21673人次参加活动;提供免费康复519场次,服务2242人次;提供上门服务19352人次,助餐9020餐次,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901人次。

  五、关于提高医养结合服务质量的建议

  我们吸收采纳该建议。为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持续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质量,我市坚持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以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质量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职责分工,相关部门着力解决影响医养结合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的突出问题,为老年人提供安全、规范、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切实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市卫健和民政部门每年定期组织开展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按照“全面自查—整改核查—总结提升”的程序开展工作,并将医养结合服务质量纳入对镇街考核。一是全面开展医养结合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检查。及时发现存在问题与不足,明确整改方向和内容,推动医养结合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提升。二是规范开展医养结合机构内部医疗卫生服务。推动医养结合机构严格落实各项医疗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标准,落实各项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核心制度,根据相关要求配置科室、人员和设施设备,规范开展医养结合机构医疗卫生服务。三是落实完善医养结合机构服务和管理相关制度和标准。按照国家颁布的《医养结合机构服务指南(试行)》和《医养结合机构管理指南(试行)》等相关指南加强服务管理,鼓励镇街结合实际完善医养结合相关服务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四是加强医养结合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医养结合机构管理人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护理员等人员队伍能力建设,加大培养培训力度。鼓励医护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促进人才有序流动。组织医养结合机构人员参加全国医养结合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为医养结合机构管理和服务人员提供继续教育,近几年派出40余名医养结合机构专业人员到深圳市人民医院、中大附一、南方医院等高水平医院开展医养结合学习。五是加强医养结合机构信息化建设。加强信息技术支撑,完善全国医养结合管理信息系统,继续开展医养结合监测工作。火炬开发区海滨医院加入国家老龄健康医养结合远程协同服务试点,使老年人在医养结合机构即可获得远程诊疗指导、在线复诊等服务。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强化医养结合养老方式的顶层设计,继续完善医养结合相关配套制度,发挥政府对医养结合产业的主导作用,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合作机制,积极拓展居家养老服务内容,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提供医养结合服务,推进养老、医疗、照护、康复等服务相互衔接补充,共同推动医养结合工作进一步发展。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市老龄健康工作的关心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