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山市卫生资源与医疗服务发展简况
一、医疗卫生机构数
截至2023年底,全市医疗卫生机构1517家,其中:医院69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411家、专业公共卫生机构30家,临床检验等其他机构7家。与上年相比,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总量增加237个,增长18.5%。
全市医院中,三级医院12个,二级医院25个,一级及未定级医院32个;基层医疗机构中,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30个,门诊部(所)1174个,村卫生室7个。
图1 2010-2023年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数(个)
二、医疗机构床位数
截至2023年底,全市医疗机构拥有床位16683张,其中:医院16594张,社区卫生服务机构89张。全市每千人口床位3.74张。
图2 2010-2023年全市医疗机构床位数
三、在岗职工数
截至2023年底,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在岗职工总数36054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31855人,与上年相比,分别增加2661人、2653人。全市卫生技术人员中,执业(助理)医师12230人,注册护士15290人,医护比1:1.25。
千人口指标:全市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2.74人,注册护士3.43人。
四、设备
截至2023年底,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拥有万元以上设备台数达3.6万台,比上年增长8.9%。
五、医疗服务量
2023年,全市医疗机构总诊疗3285.3万人次,与上年相比,全市总诊疗人次增加144.8万,上升4.6%。全市医疗机构出院63.7万人次,与上年相比,全市出院人次增加7.3万,上升12.9%。
六、医疗服务效率
2023年,全市医疗机构病床使用率78.4%,其中:医院78.6%,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8.5%。
七、医师工作负荷
2023年,全市医院医师日均担负诊疗11.3人次,担负住院1.7个床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师日均担负诊疗17.3人次 。
八、医疗收入
2023年,全市公立医院医疗收入总量达122.1亿元。
九、医院门诊和住院费用
2023年,全市公立医院次均门诊费用、次均住院费用分别为296.8元、11023.0元,分别较上年上涨7.9%、下降8.0%。
指标统计口径:
(1)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其他机构。
(2)公立医院:指经济类型为国有和集体办的医院(含政府办医院)。
(3)民营医院:指公立医院以外的其他医院,包括联营、股份合作、私营、台港澳投资和外国投资等医院。
(4)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门诊部、诊所(医务室)。
(5)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包括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科疾病防治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健康教育机构、急救中心(站)、采供血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卫生部门主管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
(6)在岗职工包括:卫生技术人员、乡村医生和卫生员、其他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勤技能人员。按在岗职工数统计,包括在编、合同制、返聘和临聘半年以上人员。
(7)卫生技术人员:包括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药师(士)、技师(士)、卫生监督员(含公务员中取得卫生监督员证书的人数)、其他卫生技术人员。
(8)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注册护士数按常住人口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