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卫生健康局关于采购普法宣传片制作单位采购意向公开情况
根据《中山市第六届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工作方案》,市卫生健康局拟制作普法相关宣传片。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信息,依据《中山市卫生健康局机关采购工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普法宣传片制作采购项目意向公开如下:
一、采购项目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普法宣传片制作单位采购项目
2、项目预算上限:70000元(柒万元)。
3、项目周期:于2023年5月--6月30日前制作完成(具体验收时间另行商定)。
二、宣传片制作需求
(一)服务内容:制作高清视频短片(片长约7分钟外景至少4分钟)及宣传文案,通过专业的创意和策划,用视频和配音相结合的方式,利用摄影摄像、航拍、影视特效、音效、场景等手段,达到向外界展示中山市卫生健康局法制建设创新工作及成效等目的。要求形象片在拍摄摄制中效果好,高度清晰,容量大,可在电视、随片广告、网络上发布传输。
(二)中山市卫生健康局普法宣传片制作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全片时长约7分钟;
2、成片需要高清视频,分辨率达到1080P,码率达到25M;
3、需要航拍特效制作,使用设备包括:finalcut、PR、AE、ED等;
4、拍摄设备:高清蓝光、BlackmagicURSA等设备,分辨率达到1920*1080及以上;
5、宣传片需配音员配音,普通话标准;
6、视频成片需简明易懂、生动明快,充分展示卫生健康系统“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特色;
7、共同对本宣传片文案撰写;
8、负责合成本宣传片音乐及音效等。
三、报价人资质要求
1、报价人应是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在人民币5万元(含)以上,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报价人需提供三年内制作的类似宣传片样片3部以上,拥有专业的服务工作小组(团队)。
3、报价人具有宣传片制作经验,独立承担并完成宣传片制作服务,要求提供合同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4、报价人需提供企业法定代表授权书(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报价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文件均需加盖报价人公章,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四、报价须知
1、本次询价采购最高限价人民币柒万元整(¥7,0000)。报价人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2、中标方式:在企业资质、过往案例、文案制作符合要求的基础上,以最低价中标。
3、制作周期:40天。
4、报价起止时间:2023年5月6日-15日,以实际送达签收时间为准。所有报价文件材料应用密封的形式并加盖公章送达。未按此要求的,将被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五、供应商报名时间
请在2023年5月15日前提交报价资料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至中山市东区博爱七路6号中山市卫生健康局2号楼607室,报价资料包含:①服务资质相关证明复印件;②报价;③相关工作资料等。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自行采购项目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需求和采购文件为准。
联系人:肖小姐,罗先生;联系电话:0760-88360619,0760-88384843
中山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