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卫生健康局关于2023年中山市卫生健康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关于印发卫生健康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卫监督函〔2023〕70号)《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府办函〔2020〕105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维护市场良好经营秩序,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我局组织制定了2023年中山市卫生健康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现予以公示。
中山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8月10日
2023年中山市卫生健康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
依照《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关于印发卫生健康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卫监督函〔2023〕70号)《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府办函〔2020〕105号)等文件要求,全面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结合工作实际,特制订此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要求,进一步转变监管理念,明确监管职责,创新监管方式,推行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机制,有效避免选择性执法,减少多头多层次重复执法,进一步降低市场主体制度交易成本和监管部门的行政成本,提高监管效能,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实现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不断增强群众和市场主体的获得感,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二、基本原则
按《广东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指引》要求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工作,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监管、公开公正、协同高效、互补融合等原则。
三、抽查任务
(一)抽查对象及内容
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卫生状况及卫生制度的检查;宾馆、旅店卫生情况的检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医疗美容规范服务等情况的检查。
(二)抽查数量
1.市卫健局主动发起任务数:住宿场所12家、游艺厅(室)1家及医院(含中医院、妇幼保健院)10家。
2.市卫健局配合任务数:电影院6家(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发起)。
抽查对象清单详见附件。
(三)抽查时间
2023年7月24日至10月30日。
四、组织实施
(一)开展联合检查工作。市镇两级卫生健康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市卫健局主动发起的任务单位开展联合现场检查。开展检查前主动联系联合市医疗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及镇街宣传办等部门的工作人员对任务单位开展监督检查;检查过程中应制作现场检查笔录,视检查不同情况可进一步实施提取证据、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活动、督促当事人整改等相应监管措施。在联合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当由相应职能部门依法处理;涉及不属于实施联合抽查部门权限的,及时依法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二)检查情况填报。检查结束后,联合检查人员应核对检查情况,如实填报《“双随机、一公开” 部门联合行政检查登记表》,签名确认后将表格扫描版上传至“中山市商事监管系统”。其他部门若有需要,可复制《“双随机、一公开” 部门联合行政检查登记表》、现场检查笔录,并加盖“与原件相符”,结合相关法律文书、证据材料,由各部门各自归档。
(三)检查结果公示。各部门负责对本单位形成的检查结果进行审核,并对其合法性、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各部门在检查结果作出后的20个工作日内,将本部门填写的检查登记表、现场检查笔录及相关证据材料录入“中山市商事监管系统”。“中山市商事监管系统”将把联合检查信息自动推送至“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进行公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大创新,是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的重要制度。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筹划、精心组织,切实把“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二)坚持依法依规。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处理,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典型案件要及时公开曝光,充分发挥案件查处的警示和震慑作用。坚持行政执法、行政指导和宣传教育相结合,引导各市场主体合法经营、诚信经营。
(三)强化结果运用。参与联合检查部门要畅通信息渠道,及时沟通反馈相关情况。抽查任务结束后,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形成有效长效机制。
附件 :2023年中山市卫生健康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清单.xlsx
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科
202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