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粤卫办人函〔2023〕6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202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报名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组织
(一)202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预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2023年12月7-20日期间,考生可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www.21wecan.com)完成网上预报名。
(二)现场确认时间:各镇街报名点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现场确认的时间和地点,于2023年12月8-21日期间完成现场确认工作。其中,局直属单位现场确认时间为2023年12月19-20日8:30-12:00,14:30-17:30。
考生须将相关报名资料交所在单位,由单位统一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进行确认。
二、考试时间
202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广东考区采用人机对话考试方式,考试科目包括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每半天一个轮次,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三、报考资格
凡符合原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部长令第74号)和《护士条例》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符合《护士条例》《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等规定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在2008年5月12日《护士条例》颁布实施之前,已经入学注册、学制不足3年的普通全日制学校学生,按教学计划、学籍管理规定,如期完成培养过程,并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助产)临床实习,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可以作为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和执业注册的学历依据。2008年5月12日以后入学的、学制不足三年的普通全日制学历,不再作为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和执业注册的学历依据。
根据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规定,2002年10月31日前,自学考试、各类高等学校远程教育举办的相关医学类、药学类专业的学历教育,其入学注册的国内外、境外非在职学生,按教学计划、学籍管理规定,如期完成培养过程,毕业后学历可以作为相应资格考试的学历依据。此规定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和注册中有效。
四、报名所需材料
(一)考生需要提交的材料
1.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各栏目所填内容须与所提交的证件及材料信息一致,须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单位、人事档案所在地(非应届毕业生)填写审查意见及盖章。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本人毕业证书(复印件)。
4.报考所需的其他材料。
(1)报考人员为2014年11月11日后毕业(以毕业证书日期为准)的非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的护士临床实习证明;报考人员为在校应届毕业生的,应持由所在学校出具的《广东省在校应届毕业生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证明》,到学校所在地的考点报名、确认。
(2)对报考人员所持学历证书有疑义的(含跨省招生,无法确认招生学校的合法招生信息或无法辨别学历证书的真伪等),可要求报考人员提供其毕业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有效学历证书鉴定证明,或学信网学历查询信息(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持广东省外中专学历的报考人员,须提交由毕业学校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相关意见。持国外院校所获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需同时出具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二)报名点需要提交的材料
1.考生全部个人材料。
2.202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名册(附件2)。
(三)其他有关说明
1.各镇街需统筹协调管理好本地考生的报考工作,考生可按照《202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中山报名点设置一览表》(附件3)进行咨询。
2.个人提交的证件及材料,凡为复印件的,单位必须审核是否真实、有效(原件审验后退回个人),审核人注明与原件相符、签名及加盖单位公章。
3.《202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上填报的单位名称必须与审查意见公章一致。
4.各报名点需于2023年12月25日前将本镇街报考资料报送至市卫生系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五、收费标准
广东考区采用网上缴费,考试费用按《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医师资格、护士执业资格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粤卫函〔2019〕826号)文件执行,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6元。缴费时间为2024年1月29日至2月8日,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六、准考证打印
2024年4月16-28日期间,考生可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七、成绩发布及成绩合格证明打印
(一)考试成绩由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于考试结束后45个工作日内,在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上公布。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自行在网上查询成绩,并在规定时间内打印成绩单。
(二)202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全部实行电子化,考试成绩合格者均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下载打印成绩合格证明。
附件1: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3:202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中山报名点设置一览表.xlsx
中山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