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二章第十七条,对以下医师予以注销注册,废止医师执业证书。现将注销情况公告如下:
姓名
性别
执业证书编码
注销时间
注销原因
景鹏飞
男
110410100015511
2024/7/24
个人主动申请注销
朱剑勇
110442000004955
2024/7/29
张成席
110430000009790
2024/7/31
中山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