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关于注销医师执业证书的公告
信息来源:审批服务办公室发布日期:2024-12-0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二章第十七条,我局依法对以下人员的医师执业注册予以注销并公告,具体人员名单信息详见附件。
中山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