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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2024年医疗机构(口腔专科)依法执业分类分级管理量化(试行)评审结果公示

信息来源: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科发布日期:2024-12-24 分享:

  为推动我市医疗卫生信用信息管理与健康领域信用监管工作,优化医疗卫生监督模式,促进行业自律,强化社会监督,探索在口腔专科医疗机构实施依法执业分类分级管理模式。根据《2024年中山市推行医疗机构(口腔专科)依法执业分类分级管理模式实施方案(试行)》,组织对全市口腔专科医疗机构(不含内设口腔科室的其他非口腔专科医疗机构,个别口腔专科医疗机构因停业等原因没有参与本轮量化评审),从医疗机构设置、依法执业、传染病防控、放射卫生等几方面进行了分类分级管理量化(试行)评审。按照评审结果,风险由低到高,对口腔专科医疗机构评出A(优秀)、B(良好)、C(合格)三个等级卫生信誉度以及D(不予评级),现将结果予以公示。

  如对公示的内容有异议或者其他问题,可以在公示期间通过联系电话向我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

  联系电话:88384843。

  附件:2024年全市口腔量化汇总表.xlsx

中山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