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关于注销医师执业证书的公告
信息来源: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发布日期:2025-04-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二章第十七条,对以下医师予以注销注册,废止医师执业证书并公告,具体注销人员名单信息详见附件。
中山市卫生健康局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