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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中山英才计划”(卫生健康领域)特聘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组织人事科发布日期:2025-11-10 分享: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中山市新时代人才高质量发展二十三条>的通知》(中山组发〔2022〕1号)、《中山英才计划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现按规定开展中山市卫生健康领域特聘人才评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申报人员须为中山市内三甲医院的工作人员,须于2024年1月1日前在中山全职工作,入选后须继续全职在中山工作3年以上,同时还需符合《中山市卫生健康领域特聘人才实施细则》的评价标准条件。重点支持具有卓越的创新能力、科研水平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对基础研究、原始创新、技术研发、产业发展、人才培养、学科发展等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优秀人才。

  二、评定程序

  2025年“中山英才计划”卫生健康领域特聘人才类别为特支类,按指标计分参评方式进行。

  (一)个人申报(11月10日至12月9日23:59)

  2025年度中山市卫生健康领域特聘人才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进行。个人对照《2025年度中山市卫生健康领域特聘人才评定指标体系表》开展自评,达到56分(不含专家评分)的,可登录“中山英才计划”特聘人才申报(卫生健康领域)(按指标计分参评):https://zsbs.zs.gov.cn/zsonline/guide/viewGuide.action?code=114420000901992862344212002Q00001&fromType=gdbs,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相关专业学历(学位)证书、现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提交完成后,申报人须打印一份中山市卫生健康领域特聘人才评定申报书(特支类),本人签名后连同所有证明材料原件,提交至所在单位进行审核。

  申报人对本人所填信息及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清晰度负责,凡未如实申报和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并核实,解聘或取消特聘人才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条款处理。全部申报材料必须一次性提交(过后不得补充和更换)。

  (二)单位审核(截至12月19日)

  申报人所在单位要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各单位应组建由人事干部、技术主管及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审核评价小组”。审核评价小组应对申报人职业道德、思想政治表现、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成果、工作表现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提出准确客观的评价意见,并以无记名方式表决。单位应建立审核评价会议记录备查制度,记录内容包括开会时间、地点、出席会议人员名单、审核评价对象、成员发言要点、投票评议结果等。单位评分总分须达到56分(不含专家评分),未达分数者,不予申报,各单位限择优申报一个名额。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评前公示工作,要按规定将申报材料、单位的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和单位网站首页(如有)进行公示。评前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和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对举报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应如实注明,申报材料先行报送,但不得停止核查,核实后结果应及时报送市卫生健康局。在申报至评审结果公示期间出现的负面情况,单位应及时上报市卫生健康局。

  单位须于12月19日前完成系统资料和纸质材料的审核,并按属地管理原则完成上报工作(局直属各单位报市卫生系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各镇街单位报所在镇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三)镇街或有关单位初审(截至12月24日)

  镇街或市直部门直属单位对照要求,对申报人资格条件、佐证材料等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加具推荐意见后,连同相关材料按照相应类别在线提交至市卫生健康局。

  (四)评定部门复审。市卫生健康局对初审通过的申报人员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核准后受理。

  (五)专家评审。市卫生健康局从行业领域挑选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专家,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评分准确性等进行核准,并依据申报材料赋予专家评分。根据各申报人综合评分和名额分配方案,择优确定入围名单。

  (六)评定部门党组研判。市卫生健康局党组对入围名单和增补名单进行研判,研究确定本领域公示名单。

  (七)公示。名单在市卫生健康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三方签约。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入选特聘人才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入选的特聘人才名单报市委人才办备案后,由市卫生健康局与特聘人才所在单位、特聘人才签订三方聘约,明确聘期内的任务内容、年度考核目标、退出方式等相关事项。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中山市卫生健康领域特聘人才评定旨在全方位释放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工作组织领导,有力有效抓好措施落实。

  (二)加强宣传,营造环境。各有关单位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做好政策解读,鼓励并支持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参与特聘人才评定工作,全面营造爱才重才氛围,不断集聚助推中山高质量发展的高素质人才。

  (联系人:钟先生;联系电话:88360613)

  

  附件1:中山市卫生健康领域特聘人才评定指标体系表(2025).xlsx

  中山市卫生健康局

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