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听证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现就谢秋明涉嫌非医师行医一案听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申请人:谢秋明
二、案由:非医师行医
三、听证时间:2026年11月6日09时00分
四、听证地点:中山市卫生健康局一楼大礼堂(中山市博爱七路6号)
五、听证主要内容:
谢秋明在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情况下,于2026年6月24日,在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某美容院内擅自开展医疗美容活动,谢秋明非医师行医。
六、听证组成人员:
主持人:肖荣黎(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科二级主任科员)
听证员:刘伟明(组织人事科三级主任科员)、柳英(医政医管科四级主任科员)
书记员:杨青(审批服务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
七、有关事项:
1. 本次听证就该案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证据、法律依据、处罚意见进行质证、辩论。
2. 申请人如认为主持人、听证员、书记员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有权申请回避;如需申请回避或者申请听证延期举行,应当在2026年11月3日前向本局提出并说明理由。
3. 本次听证公开举行。有意旁听人员,请于听证前1个工作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本局办理旁听登记,旁听名额有限,先登记先安排,旁听人员应当遵守听证纪律。
联系科室: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科
联系人:肖女士
联系电话:0760-88360619
中山市卫生健康局
2026年10月27日
粤公网安备 442000024431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