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职业健康检查服务机构名单及服务承诺公示
信息来源:中山市卫生健康局发布日期:2025-03-03
更新日期: 2025年3月3日
一、我市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名单及服务承诺,以中山市卫生健康局政务网-网上服务栏目公布及省卫生健康委的最新情况为准。未经省卫生健康委指定开展外出职业健康检查区域的,除省职防院外,任何外市机构到我市开展职业健康检查服务行为均属违法,用人单位如有疑问请先咨询当地卫生健康监管部门,避免蒙受不必要的损失。
二、参与承诺的机构应做到:①按上表时间承诺提供服务,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提供服务的,要提前告知服务对象;②提供的门诊服务面向全市企业和劳动者(疾控中心政策性服务除外),不得无理拒绝提供服务;③对完成预约的企业或劳动者,出具受理回执,载明计划服务时间和服务人数;④按统一格式收集职业健康检查所需材料,对无法提供完整资料的企业和劳动者,按照“风险自担”原则提供相应服务。
三、机构履行服务承诺情况接受社会监督,企业或劳动者发现相关机构存在未按承诺开展服务的行为,可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或市卫生健康局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