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解读
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粤府办〔2023〕19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实施方案》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和契机是什么?
习近平总书记曾深刻指出,人民健康既是民生问题,也是社会政治问题。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是维护人民健康的重要基石。近年来,广东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决策部署,将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坚持“强基层、建高地、登高峰”的改革发展路径,持续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全面织牢织密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人民群众的健康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尤其是本次新冠疫情,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建设成果为我省成功应对疫情打下了不可或缺的坚实基础,针对疫情防控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不断“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着力强化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持续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筑牢重大传染病防控“第一防线”,有力保障了全省居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进入新发展阶段,人民群众对卫生健康的需求更加丰富多元,人口老龄化和疾病谱变迁等也对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挑战。高质量发展是广东现代化建设的首要任务和总抓手,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是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的本质要求。今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意见》(中办发〔2023〕10号),对新发展阶段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出发展目标和建设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夯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体系基础,根据《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粤发〔2023〕1号)等文件精神,按照省委“1310”具体部署要求,我省制定出台了《实施方案》,力争打造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人人享有更高品质的全生命周期卫生健康服务。
二、广东目前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取得哪些进展和成效?
这些年,广东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实施卫生强省战略,推进健康广东建设,持续完善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以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为核心,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构筑“顶天立地”的医疗卫生大格局。一是医疗高地建设持续深化。构建起以国家医学中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广东国际医学中心、高水平医院为核心的医疗高地布局,以180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930个省临床重点专科,持续提升高水平专科能力,建成一批国家级科研创新平台,国际医学中心搭建6个疑难病诊治中心平台,全省疑难重症和高精尖诊疗水平持续走在全国前列。二是市县医疗服务网络上下联动。布局建设5家省级区域医疗中心,5家顶尖高水平医院跨区域“一对一”帮扶粤东西北地区5家高水平医院,组织73家三甲医院“组团式”紧密型帮扶113家县级医院,改造建设189家县级公立医院,因地制宜建设各类医联体675个(其中城市医疗集团84个、县域医共体100个、专科联盟365个、远程医疗协作网126个),有效覆盖全省县域,医疗服务城乡区域平衡性协调性持续增强。三是基层卫生服务网底织密织牢。升级建设47家中心卫生院,标准化建设488家乡镇卫生院、10000间村卫生站,深入实施“优质服务基层行”,全力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持续加大基层人才培养力度,补充基层卫生技术人员超4.5万人,城乡居民“15分钟医疗圈”基本建成,所有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0%的村卫生室均能提供中医药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与服务能力得到有效升级。
总体看,我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一是分级诊疗秩序基本建立。全省99%以上的群众看病留在省内、95%留在市内、85%留在县域,“十三五”时期分级诊疗建设成效评估,广东排名全国第一。二是公立医院能力整体提高。2021年度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广东11家综合类医院、12家中医类医院分别排名全国百强,65家医院获评A级以上,数量居全国之首。三是居民健康水平显著提升。全省居民人均预期寿命提高至79.3岁,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分别降至9.40/10万、2.27‰,主要健康指标达到中高收入国家水平。四是深化医改成效显著。全省先后6次获得国务院深化改革成效明显督查激励,连续6年获评全国医改十大新举措,“组团式”紧密型帮扶、“公益一类财政供给,公益二类绩效管理”、“县招县管镇用”等改革经验享誉全国。这也为广东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打下坚实基础。
三、《实施方案》的整体考虑和主要内容是怎样的?
总体上,《实施方案》严格遵循党中央、国务院对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改革发展方向和建设目标,紧扣省委“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要求,同时,紧密结合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工作部署,充分衔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十四五”规划,对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目标任务和措施进行细化实化,分别提出到2025年及2035年两个时间节点的工作目标,并对地方和部门职责分工予以明确,要求各地各部门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宣传引导、考核评价等组织保障。
在具体部署上,主要从现代化能力、整合化体系、优质化服务、精细化管理、科学化治理等五方面提出27项重点任务。一是促进资源扩容与配置优化,提升现代化服务能力。系统建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筑牢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底,着重加强县级医院能力建设,夯实医疗卫生高地,统筹推进健康湾区建设。二是巩固分级诊疗建设成果,构建整合化服务体系。围绕优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建设,强化医防融合与医养结合,有序扩大接续性服务供给,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三是强化质量安全与技术创新,提高优质化服务标准。筑牢医疗卫生质量安全“生命线”,支持和鼓励医疗卫生技术创新,持续改善患者就医体验,在提升医疗服务连续性、便捷性和舒适性上持续发力。四是科学运用绩效考核评价,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持续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完善公共卫生机构管理制度,以区域为单位、以整体绩效为重点,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评价。五是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增强科学化治理成效。聚焦落实政府投入保障责任,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完善公立医院人事编制和薪酬制度,促进信息联通应用,加大综合监管力度。
四、如何提升现代化服务能力,持续巩固分级诊疗秩序?
分级诊疗制度是五大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之首,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省三明市考察时曾生动诠释,实现大病重病在本省解决、常见病多发病在市县解决、头痛脑热在乡村解决。分级诊疗是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核心任务,而现代化服务能力则是其本质要求。在体系架构上,从巩固医疗高地、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基层能力三个层面,持续筑牢“顶天立地”医疗卫生大格局。在重点要素上,牢牢把握“人才”和“服务”两个关键点,促进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全面升级。
一是不断构建有序就医诊疗格局。在医疗高地建设方面,提出争创3个以上国家医学中心、15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和若干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持续建设50家高水平医院和一批广东国际医学中心,加快医学科技创新与转化,加大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力度。在优化资源配置方面,持续推进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建设,以县域内住院率等核心指标为抓手,促进卫生资源和人才下沉;推进分片区协作帮扶,持续实施三甲医院“组团式”紧密型帮扶县级公立医院,开展专科优质医疗资源下沉行动。在提升基层能力方面,深入实施新一轮基层卫生健康服务能力提升五年(2023—2027年)行动计划,持续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合理配置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层中医药能力提升工程,全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设置中医馆。
二是持续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紧抓人才“第一资源”。加大基层、边远地区和紧缺专业人才培养扶持力度,实施“万名医师下乡”工程,推进“百名首席专家下基层”与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以基层为重点扩大全科医生队伍。创新乡村医疗卫生人才使用机制,深入推进“县招县管镇用”改革,健全人才双向流动机制。紧扣服务“第一要求”。优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持续健全以全科医生为主体,全专结合、医防融合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推动上级医院将至少30%的门诊号源、1/4的住院床位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下沉。加快建设肿瘤防治、慢病管理、微创介入、麻醉疼痛诊疗、重症监护等五大“临床服务中心”。优化公共卫生服务,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完善接续性服务体系,扩大康复医疗、老年护理、残疾人护理、母婴护理及社区护理等服务供给,加大医养结合服务建设力度。
五、在群众关心的医疗质量安全和改善就医体验方面,《实施方案》将推出哪些举措?
质量安全是医疗卫生行业的“生命线”,便捷舒适是群众看病就医的“心心愿”。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必须一以贯之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坚持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的质量和水平,让广大群众“看得上、看得起、看得好”,不断提升群众看病就医的获得感、满意度。
一是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安全。建立高水平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建设覆盖主要专业的省、市级质控中心。全面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强化检查检验项目质量控制。二级以上医院全面实施临床路径管理。建立医疗服务点评制度。科学运用绩效考核评价,全面加强公立医院、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评价,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大医药卫生综合监管力度,重点加强服务要素准入、质量安全、公共卫生、服务行为、医疗费用和健康产业等监管。优化医疗卫生机构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机制,指导广州、深圳率先开展提升高水平医院临床研究和成果转化能力试点。
二是提升就医便捷性舒适度。开展卫生健康“指尖行动”,建设全省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平台,二级以上医院全面推行预约诊疗制度,推广诊间结算、移动支付、线上查询、药物配送等服务,实现检查检验结果跨机构互认。鼓励医疗机构成立住院服务中心,对床位和护士实行统筹调配,指导协助患者转诊。推进预约诊疗、日间手术等服务常态化、制度化,提高预约转诊和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比例。改善就诊环境,进一步落实设立快速预检通道等十项老年人便利就医举措。支持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失能和半失能人员、重度残疾人等提供上门服务。健全医务社工和志愿者服务制度,持续推进“平安医院”建设。
六、《实施方案》在提升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内生动力,促进“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方面有什么具体部署?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发展离不开体制机制的改革。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是对以往“三医”联动改革的进一步拓展与升华,更加强调改革的系统集成,更加注重发挥医保的战略买方作用,保障居民享有公平可及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一是落实政府投入保障责任。公立医院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主力军,要进一步优化全省医疗卫生资源配置,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投入政策,特别是要加大对基层的投入倾斜力度。建立稳定的公共卫生事业投入机制,落实医疗机构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经费保障。二是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以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为重点,充分发挥医院在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中的基础性作用,重点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手术、护理、中医药服务等项目价格。持续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探索对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实行总额付费,加强监督考核,实行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三是完善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严格落实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标准。破除“四唯”倾向,将医德医风放在人才评价首位,改革公立医院岗位管理和人才职称评价制度。持续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逐步提高公立医院人员支出占比和医务人员薪酬中稳定收入部分的比例。四是促进信息联通应用。深入实施卫生健康数字化转型攻坚行动。完善全民健康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构建互联互通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加快推进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内信息系统统一运营和互联互通。建强数字化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医疗数据安全保障和个人信息保护,推进居民健康档案应用。五是加大综合监管力度。健全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重点加强服务要素准入、质量安全、公共卫生、服务行为、医疗费用和健康产业等监管。加强医疗机构自治管理,依法规范社会办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加强法治建设,推进相关领域法律法规制定和修订工作,健全依法联合惩戒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