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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家长 选托育机构,这个坑别踩

信息来源:中山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日期:2024-07-02 分享:

家中有0-3岁的幼崽

想选择合适的托育机构

要考虑的事可多了

机构地址是否方便接送?

人员资质和配置合不合规?

活动环境安不安全?

餐食搭配合理吗?

费用如何?

……

各项指标都很重要

但还有一项必不可少


就是查看机构是否取得了

《托育机构备案回执》


“备案”是托育机构进入行业的“入场券”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八条第三款  托育机构的设置和服务应当符合托育服务相关标准和规范。托育机构应当向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

  可是有些机构偏不听劝,为0-3岁婴幼儿提供托育服务,没有备案还屡教不改,终被罚款。


案情回顾

  小榄镇卫生执法人员在专项执法行动检查时发现,辖区内2家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托育服务的公司未能出示《托育机构备案回执》,执法人员依法对涉事公司进行立案查处。


案件图1.png


  经查,原来以上2家公司均是有前科的。均曾因未备案而擅自开展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被卫生健康部门先后处以“警告”和“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件图2.png


  鉴于涉事公司属于多次违法且屡教不改的情况,中山市卫生健康局小榄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上述二家公司分别处以二万元罚款。


场景4.jpg


促进托育服务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卫监在行动

  据了解,今年3月我市对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机构开展了全覆盖专项监督检查。市卫生监督所通过对镇街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及抽查,与部分镇街卫生监督机构开展联合检查的方式,督促托育机构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的卫生健康管理,有效遏制各类传染病及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保障婴幼儿身心健康。

检查1.jpg检查2.jpg火炬-1.jpg阜沙-1.jpg


  接下来,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政策宣传、注重规范引导,持续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违反托育服务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行为,尤其对前期要求整改的机构进行“回头看”检查,拒不改正的,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